劳动合同签半年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主体适格,该半年期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半年期限的合同能明确双方在这一特定时间段内的权利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职责,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运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