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公司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算工伤;但如果是因自身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的受伤,则不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核心分析:判断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要素。职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有及时申报工伤等义务。构成工伤需满足法定情形,排除法定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况。实务建议:首先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受伤情况。然后收集能证明在公司受伤及与工作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同事证言、现场照片、工作安排记录等。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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