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签合同老板不给工资,在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有很大机会维权成功。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核心分析:首先,用人单位未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侵害了劳动者权益。劳动者付出劳动就有权获得报酬。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存在实际用工关系,且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双方权利义务方面,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和要求签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有签订合同和支付工资的义务。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同事证言等。可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进行调查调解。若调解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申请书、证据等材料,按照仲裁程序进行。一般先提交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举证质证,最后仲裁委裁决。整个过程要积极配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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