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故意不让员工加班一般不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核心分析:从法律规定来看,加班需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协商等条件。公司有自主经营权,若其认为无需加班就能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拒绝员工加班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员工有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公司也有合理安排工作的权利。关键在于公司不让加班是否基于正当的生产经营考量,而非恶意阻止。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故意不让加班,可能侵犯员工基于加班获得额外报酬等相关权益。实务建议:员工首先应了解公司不让加班的原因,若认为不合理,可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询问具体情况。收集公司拒绝加班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知等。若与公司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公司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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