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存在例外情况。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才需支付补偿金。若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可不支付。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补偿金的义务,劳动者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关键在于提出协商解除的主体。构成要件:一是双方协商一致,二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留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明确协商解除的原因、时间等关键信息。明确主体:确定提出协商解除的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计算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对补偿有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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