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约定加班费按最低标准支付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核心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加班费按最低标准支付,属于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该条款无效。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保障劳动者获得足额的加班报酬。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关键构成要件在于用人单位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加班费支付标准。实务建议:劳动者可收集劳动合同、加班记录(如考勤表、加班申请单等)、工资条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及加班费支付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按照法律标准支付加班费,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足额加班费,仲裁委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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