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三年多未签劳动合同,辞职时可主张多项赔偿。用人单位需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一般最多支持11个月;还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核心分析:1. 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未签则需承担双倍工资责任。2. 工作三年多,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情形。3. 关键在于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及工资标准等。实务建议:1. 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2. 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3. 劳动仲裁流程:提交仲裁申请、等待受理通知、参加仲裁庭审、等待裁决结果。对裁决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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