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仅这样简单询问无法确定公司是否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核心分析:从用人单位角度,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定情形,否则属违法解除需承担法律责任。从劳动者角度,要遵守合同约定和单位规章制度。关键构成要件在于用人单位解除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务建议:如果劳动者担心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注意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若收到公司解除通知,查看解除理由是否合法。若认为不合法,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自身工作情况的证据。可先与公司协商沟通,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