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试用期离职,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公司同意。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关系。权利义务:劳动者有通知义务,用人单位有配合办理离职手续的义务。关键要件:提前三日通知且形式不限,口头或书面均可。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可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公司发送离职通知,并保留好相关记录。沟通协商:若公司不同意,可再次沟通说明离职原因及已履行通知义务。寻求帮助: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离职的合法性。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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