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是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核心分析:计算基数为应得工资,包含正常出勤的各类货币性收入。目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以正常工资为基础计算更合理。关键在于确定正常出勤月工资,避免用人单位随意压低基数。实务建议:收集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自己的实际工资情况。如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程序中,需提交相关证据,仲裁委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确定双倍工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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