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解散后,在一定条件下仍能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核心分析:公司解散后,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在清算期间,公司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但权利能力受到限制,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活动。若存在未了结的民事纠纷,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行为。关键在于公司是否依法成立清算组并按程序进行清算,以及诉讼是否与清算事宜相关。实务建议:确定诉讼事项与公司清算相关,如清理债权债务等。尽快确定清算组负责人,由其代表公司参与诉讼。收集整理与诉讼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文件、往来记录等。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启动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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