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确认劳动关系成立的凭证主要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法律依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通过多种凭证来综合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对部分凭证负有举证责任。关键构成要件: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法律程序:先收集相关凭证,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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