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法律依据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产假是保障孕妇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孕妇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及单位要求,合理安排产假时间,以确保自身及胎儿的健康,同时也保障自身在生育期间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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