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的。2. 劳动者离职时,需向用人单位索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档案材料。用人单位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劳动合同文本、工资支付记录、工作交接清单等相关材料。3. 拿到档案后,若新单位要求接收档案,可将档案直接转至新单位。若暂时没有接收单位,可将档案转至当地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托管。4. 档案转移过程要注意确保档案材料完整、真实,避免出现档案丢失、涂改等问题。否则可能影响劳动者的就业、社保权益等。5. 若用人单位拒绝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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