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种情况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 即使只工作了三天,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试用期工资的行为,都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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