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2. 赔偿金:若公司违法辞退员工,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上述经济补偿标准基础上乘以二。3. 代通知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未提前通知,应支付代通知金。具体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公司辞退是否合法合规,员工可与公司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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