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未购买社保,劳动者可要求其补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 若因单位未买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比如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等,劳动者可要求赔偿损失。3. 此外,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劳动者还可据此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促使单位依法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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