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申请工伤认定时公司不配合,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1. 自行申请:即便公司不配合,劳动者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仍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2. 收集证据:积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受伤事实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工友证言、事故现场照片、医院病历等,以便在申请中证明自身权益。3. 行政复议: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因公司不配合等原因作出不利于劳动者的决定,劳动者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公正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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