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律师/专业方向于振耀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汉盛(昆山)律师事务所。他曾在2018-2021年就职于昆山兵希派出所,辅助办案,熟悉公安办案流程等。2022年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深耕劳动争议领域,擅长处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工资差额追索等典型劳动纠纷,能精准把握劳动仲裁与诉讼裁判口径,多次为劳动者高效维权。同时在刑事辩护、民间借贷领域也经验深厚。案情简介2024年9月14日,刘某某入职苏州某科技公司担任技术员,并续签三年劳动合同。2025年11月,公司将刘某某从技术员岗位调整至上下料岗位。刘某某未前往新岗位,仍留在原岗位工作。11月30日,刘某某以公司恶意调岗降薪、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随后,刘某某就11月工资差额、国庆中秋加班工资、被迫解除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事项申请劳动仲裁,总计金额达39988元。办案经过关于调岗问题公司虽发出调岗通知,但刘某某并未实际到新岗位工作,仍正常在原技术员岗位履职。于振耀律师抓住这一关键事实,指出公司不存在恶意调岗、强迫离职的情况。这一细节对于判断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至关重要,如果刘某某确实未按调岗通知执行,那么公司调岗行为的实际影响就大打折扣,不能简单认定为恶意调岗。工资支付与经济补偿金问题公司已按实际工作量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仅未缴纳入职首月社保。于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精准分析此案不属于可主张被迫解除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在劳动纠纷中,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律标准,于律师通过对公司工资支付情况的细致梳理,明确指出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不存在违法行为,有力地反驳了刘某某关于被迫解除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加班工资问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已包含在固定工资内且公司额外支付。于律师通过审查公司支付工资的明细以及相关约定,证实了这一点,从而说明无需再补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认定往往涉及到工资结构、支付记录等多方面证据,于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严谨的审查,清晰地呈现出公司在加班工资支付上的合规性。未休年休假问题于律师提出未休年休假应按连续工龄折算后依法核算。在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时,工龄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于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地对刘某某的工龄进行折算,确保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合法合理。案件结果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律师意见,裁决苏州某科技公司支付刘某某2025年11月工资扣款40元、1天未休年休假工资228.96元,驳回工资差额、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其余全部仲裁请求。律师办案复盘本案取胜的核心关键点在于于振耀律师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通过细致审查公司的调岗行为、工资支付情况、加班工资支付记录以及未休年休假的工龄折算等各个环节,清晰地梳理出案件的关键事实,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有力辩护。同时,于律师凭借其在公安工作积累的经验以及对劳动纠纷领域的深入研究,能够迅速抓住案件的核心要点,构建有效的辩护体系,从而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外说法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好与工作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调岗通知等,以便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有力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缴纳社保,避免因违法用工引发劳动纠纷。本案提醒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薪等行为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而规范的用工管理不仅有助于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尊重。对于劳动者而言,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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