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情形: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仲裁庭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2. 申请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3. 申请流程: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时,可以一并提出先予执行申请。仲裁委员会对先予执行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并移送人民法院执行。4. 担保: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