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一般情况下不能被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裁员,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孕妇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3年,违法裁员的赔偿金应为5000×3×2 = 30000元。总之,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孕妇的合法权益,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