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不同:劳动主体是劳动者个人,其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劳务主体可以是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2. 关系性质不同: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法》调整,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务关系受《民法典》等调整,相对较为松散,双方更多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关系。3. 报酬支付方式不同:劳动报酬一般有较为固定的支付周期,如按月支付。劳务报酬支付方式多样,可按次、按阶段等支付,通常即时清结。4. 工作风险承担不同: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执行工作任务受伤,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务提供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自身受伤,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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