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存在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员工主动辞职的,员工可获经济补偿: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对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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