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劳动合同遗失,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签。双方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将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重要条款明确约定。2. 若用人单位拒绝补签,劳动者可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劳动关系。例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等。3.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遗失,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劳动者的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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