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自离,单位扣除工资的数额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因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然而,如果劳动者自离未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随意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解决,要求足额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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