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假未休离职时可以要求补工资。2.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3. 劳动者离职时,对于未休年假的天数,用人单位应按照上述标准支付相应工资报酬。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休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需注意保留好与年假相关的证据,如考勤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能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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