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觉得自己不能胜任工作而辞职,可按以下方式:1. 提前通知:一般需提前三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例如,你可以写一份辞职信,说明自己因觉得不能胜任工作,将于三日后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说明理由:在通知中简要说明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但无需过于详细或承担过多责任。重点是表明自己的辞职意愿。3. 办理交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将手头工作整理清楚,移交给同事或指定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过渡。4. 结算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确保自己的工资得到正确结算。辞职过程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单位要求,以和平、有序的方式完成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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