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签订前: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劳动者也有权了解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双方应确保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设立,劳动者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等。2. 签订时:劳动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必备条款。合同条款应公平合理,避免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设定对劳动者不利的条款。3. 签订后:双方应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妥善保管。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记载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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