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比如因经济性裁员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此外,待岗期间工资待遇等也应符合法律规定,若用人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等情况,也需依法处理。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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