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被辞退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2.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费用。这是其法定义务。3.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或补缴社保,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仲裁过程中,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社保记录等。仲裁裁决后,若用人单位仍不履行,员工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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