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通常不构成劳动关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退休返聘等,若退休人员因工作原因受伤,可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解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等。双方可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退休人员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责任划分及赔偿数额。在诉讼中,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受伤事实、损失情况以及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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