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半年不签合同,需支付五个月二倍工资差额。2. 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 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仲裁或诉讼时,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时间等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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