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赔偿责任。1.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员工工作三个月,单位未签合同,那应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2.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应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二款)。3.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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