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少缴社保,劳动者可要求其补缴。补缴金额按照应缴未缴的社保费用计算。若因企业少缴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养老金、失业金、生育津贴、工伤医疗费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损失。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少缴社保,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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