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迁地区,当涉及工伤赔偿争议时,胡传文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成功打赢了一场艰难的工伤赔偿官司。胡传文律师执业于江苏润禧律师事务所,拥有6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3213202010190703。他毕业于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擅长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领域。工伤认定生效后用人单位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案例详情起因我方当事人在工作期间送货时不幸受伤,随后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且构成十级伤残。然而,用工单位却拒绝承认劳动关系,还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这便引发了劳动争议。经过1.当事人首先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待遇及经济补偿。但仲裁结果仅支持了部分项目。2.双方均对仲裁结果不服,先后诉至法院。案件经过移送、合并后,由一审法院进行审理。3.一审法院认定劳动关系成立,工伤有效,并判令单位支付各项工伤待遇。4.用工单位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非工伤以及劳动者应自担风险。5.胡传文律师坚持认为,工伤认定已生效,工资流水可证明劳动关系,工伤保险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结果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胡传文律师的观点,认定:1.工伤认定已生效,具有拘束力。2.劳动关系真实存在。3.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劳动者无需自行担责。4.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方当事人全额获得工伤赔偿129191.57元,案件终审胜诉。胡传文律师在这起工伤赔偿争议案件中,通过精准举证,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为当事人保驾护航,充分展现了其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能力。无论是面对用人单位的不合理抗辩,还是繁琐的法律程序,胡传文律师始终坚守职责,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最终赢得了这场艰难的拉锯战,让当事人得到了应有的工伤赔偿。这样的案例充分体现了胡传文律师在处理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案件时的卓越能力,也为宿迁地区的劳动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信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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