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仲裁裁决书本身不存在时效问题。但当事人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时间限制。2. 一般而言,当事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3.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终局裁决的案件,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中级人民法院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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