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他是三明市优秀青年律师,福建省第四期优秀青年律师,还是福建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五期)学员。不仅如此,他还是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政府、三明市烟草公司、三明市第一医院的法律顾问,同时也是三明市公益律师。他线上线下帮助人数达3000+,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让他深受当事人认可,擅长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工伤事故引发的劳动争议2024年2月,原告入职某公司当电焊工,公司既没和他签书面劳动合同,也没给他缴纳工伤保险。3月,原告检修锅炉时遭遇爆炸受伤,全身多处火焰烧伤、双眼热烧伤,住院42天。后来,原告的伤情被认定为工伤,鉴定构成九级劳动功能障碍。原告申请劳动仲裁后对结果不服,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让公司赔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待遇45万余元,还要求支付1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6.5万元。公司则认为原告工资标准过高,停工留薪期不用支付二倍工资,工资基数也不符合实际。争议焦点的激烈交锋这个案子的核心争议有三个:劳动者工资基数认定、停工留薪期是否计付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各项工伤待遇金额核算。双方在月薪标准和二倍工资计算期间上分歧很大。公司觉得原告高额薪资里包含加班费,不能作为工伤待遇计算基数,而且工伤停工期间不用支付二倍工资。公正裁判彰显法律权威林涵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案件的解决付出了诸多努力。法院结合公司给出的工作证明和转账记录,核定原告日薪500元、月折算工资10875元,酌定停工留薪期8个月。法院认为停工留薪期劳动者没实际提供劳动,不算入二倍工资计算周期,只支持工伤前超期4天的二倍工资差额2000元。最终判决2025年4月5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扣除已付款项后,一共赔付原告各项工伤待遇309814.0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这起案件明确了司法裁判规则:没参保的用人单位要全额承担工伤职工九级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不计入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计算期间;没有长期工资流水的,能按公司书面证明折算月工资作为工伤待遇计算基数,统一了同类工伤劳动争议的裁判标准。林涵律师用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为解决类似劳动纠纷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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