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时,劳动者可主张多项赔偿: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被迫离职,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若存在应休未休年休假的情况,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在被迫离职时,关键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十分重要。劳动者需注意收集和保留这些证据,以证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解决路径方面,协商是较为便捷的方式,双方可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协商;调解也可尝试,由第三方介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若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提起诉讼。仲裁和诉讼需耗费一定时间和精力,但能更有力地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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