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6楼609室,有一位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的律师——陈灿芳律师。她凭借着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个人履历与专业背景陈灿芳毕业于广州中医药大学,获得医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后,她进入医院成为一名内科医师,拥有长达五年的临床医生经历。这段宝贵的从医经历,让她对医学知识有了深入的理解,也为她日后在医疗纠纷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6年,她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2月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2009年9月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已执业17年。她不仅持有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440120********74),还拥有医学学士学位证书,现执业于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此外,她还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界医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外导师。专业服务与丰富经验陈灿芳律师从执业开始就一直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通过诉讼及调解处理过超过五百件医疗纠纷案件,案件类型涵盖了临床各科室。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她善于将医学和法律专长相结合,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在医疗纠纷事前防范、调解、诉讼等领域,她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经典案例展示案例一:年轻孕妇截瘫案某26岁年轻孕妇在剖宫产手术中,因麻醉医生未注意其正在使用肝素,按常规实施腰椎穿剌腰硬联合麻醉,术后出现双下肢麻木乏力,最终截瘫并大小便失禁。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分析认为医方存在两个明显过错,且应承担主要责任。但考虑到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的情况,她建议先进行调解。经过据理力争,医方最终同意按80%的责任处理患者的相关损失,赔偿患者两百多万结案。案例二:患儿低血糖脑损伤案患儿出生后出现低血糖,最终导致脑损伤、发育异常。一审委托其他律师代理,鉴定结论为医方无过错,法院驳回原告诉求。二审陈律师介入,指出一审法院不同意鉴定人出庭的程序错误,说服二审法院安排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询,并申请专家辅助人协助质证。通过庭审,查明鉴定专家未看清病历的事实,最终二审法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案例三:患者死亡案患者因肋骨骨折住院治疗,最终因冠心病并心肌梗死死亡。法院委托鉴定认定医方过错系次要原因,过错参与度为30%。陈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鉴定报告存在部分事实认定错误,影响了医院过错及责任认定。在庭审中,她重点论述医方未及时诊治的过错,最终一审法院采信其观点,判决被告承担40%责任。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6楼609室,陈灿芳律师以她的专业和执着,为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不断为客户解决着复杂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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