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用工单位用工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未签合同期间,用人单位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这促使其积极履行签约义务。关键在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是否订立合同,超过该期限则面临不利后果。实务建议:劳动者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若与单位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查处理。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等权益,仲裁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开庭、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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