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能终止合同的情况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这些情况体现了对劳动者特殊权益的保护,防止单位在特定阶段随意终止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利益。权利义务:劳动者在此期间享有劳动合同延续的权利,单位有不得终止合同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满足如女职工处于三期、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符合相应工作年限和年龄条件等情形。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劳动者可留存医院诊断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明自身符合不能终止合同情形的证据。寻求帮助:如遇单位违规终止,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法律程序: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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