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到期不想续签,劳动者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出具离职证明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劳动合同期满是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实务建议:提前书面通知:一般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告知不续签意向。办理工作交接:按单位要求,妥善交接工作。关注离职手续:确保单位及时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如有经济补偿争议: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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