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具体如下: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核心分析:在劳动合同期满时,若用人单位不维持或提高原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无需支付。而因用人单位破产、吊销执照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关键在于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及用人单位在续订时的条件。实务建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情况的证据。若发生争议,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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