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伤认定下来后公司不赔偿,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核心分析:公司有义务支付工伤赔偿。劳动者享有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关键在于公司未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实务建议:收集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相关证据。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可通过发送书面函件等方式留存协商记录。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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