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用人单位离职后拖欠工资且未签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应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补偿,拖欠工资则属违法行为。关键在于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受理后会依法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双倍工资等。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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