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并非针对无固定期限合同本身有特定的6个条件。一般来说,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常见情形包括:1. 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如因承包经营发生的争议等。2. 超过仲裁时效,且无正当理由。3. 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比如不是适格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4. 没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5. 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比如未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申请。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纠纷,若符合上述不予受理条件,仲裁委将不予受理。但劳动者可依据具体情况,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直接提起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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