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辞职无需公司批准,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即可离职。若已过一个月,员工可自行离职并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员工有自主辞职权,只要履行了提前通知义务,劳动关系即应解除。公司负有配合办理离职手续的义务,如出具离职证明、结算工资等。关键构成要件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好书面辞职信及送达凭证,如邮件、快递签收单等。沟通协商:再次与公司说明已过辞职期限,要求办理离职。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相应工资等。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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