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情形下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核心分析:适用这些规定时,关键在于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且该行为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在此情况下有解除合同并获补偿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补偿的义务。实务建议:劳动者需收集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情形的证据,如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