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抑郁症患者工作期间自杀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核心分析:工伤认定需符合一定条件,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等是常见要素。自杀行为属于职工自身故意对自己造成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积极要素。虽然抑郁症可能与工作压力等因素有关,但自杀并非工作直接导致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范畴。实务建议:首先,家属可与用人单位就该事件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单位对此的态度。若家属认为单位存在一定责任,可收集如患者工作强度、工作压力相关证据,如工作安排记录、加班情况等。但需注意,这些证据主要用于辅助了解事件背景,对认定工伤帮助不大。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不过鉴于自杀行为的特殊性,再次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依然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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