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争议纠纷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核心分析:适用主体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键在于这些争议是围绕劳动过程中的各种权益问题产生。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注意仲裁时效。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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